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上周四於立法會動議將《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在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後,繞過內務委員會,轉交人力事務委員會審議,獲主席梁君彥批准。
民主派議員當時要求澄清動議內容兩大重點,包括事務委員會能否代替法案委員會,以及如何根據《議事規則》第54(5)條恢復二讀,否則難以展開辯論,擔心可能為破壞議事規則埋下伏筆。
民主派聯署致函梁君彥,要求收回批准動議的裁決。倘若他一意孤行,也要求他釐清第二點關注,以書面形式交代動議下法案如何恢復二讀;並請法律顧問確認動議如何符合《議事規則》等一系列法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