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關愛基金會將向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發放最多3個月的現金津貼,會盡快釐定細節,最快在10月發放津貼。
她續稱,因應經濟和就業情況轉差,在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底期間,失業一個月以上,而在今年4月前曾領取職津或各項學生資助計劃的人士,可就該月份申領現金津貼,最多3個月。
針對開工不足的情況,政府建議由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底日的12個月內,曾領取職津人士只須符合較少的每月總工時時數,仍可申請相關月份現金津貼,同樣最多3個月。
林鄭月娥指出,由於關愛基金會盈餘豐厚,毋須額外尋求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