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致詞時指,過去7個月社會出現大量示威,當中有暴力發生,亦有人參與刑事毀壞,當中很多年輕人、學生須面對漫長的刑期。
他強調,律政司在刑事檢控方面「不受任何干涉」,而檢控的決定視乎表面證據及公眾利益,並非所有看似有犯法者必須被檢控,因考慮被告個人情況及其他因素正是法治的一部分,認為作為檢控或辯護律師的律政司、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成員都擔當重要角色。
對於早前有法官被騷擾及中傷,他認為,法官不會因被告的政治或其他理念對其有不同處理方法,因這會違反司法誓言,重申法官須對法治負責。他又說,不希望有關行為再發生,大律師公會會協助司法機構根據《基本法》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