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陣遊行期間,有示威者於金鐘高等法院外塗鴉,並噴上法官彭寶琴的名字及侮辱字句。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大律師公會表示,有關塗鴉令人髮指,應予以嚴正譴責,重申其致力捍衞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共同決心。
兩律師會表示,有關辱罵性言論暗示司法裁決是基於或受到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這是完全沒有根據。任何基於法官在履行司法職責時的決定,而侮辱或威嚇法官和任何企圖向法官施加公眾壓力的行為,都是對法治和司法誠信的侮辱。
兩律師會指出,《基本法》第8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院所作出的判決,其分析和理據均詳細刊載於判決書中。如要挑戰法院的裁決,上訴才是恰當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