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9年12月16日 時事脈搏

海關提醒市民勿從外地買大麻產品返港

聖誕及新年假期將至,香港海關提醒市民,到外地旅遊期間,應留意購買的產品是否含有大麻,因非法進口大麻產品屬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發言人表示,個別海外司法管轄區將消遣用大麻合法化,當地可能會出售一些含有大麻或受管制大麻素,例如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飲料和外塗產品等。海關特別提醒市民,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在香港屬受管制的危險藥物,攜帶該等產品入境,即屬違法。

發言人續稱,市民如在外地購物時,應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亦應注意當地有關大麻的法例,以免誤墮法網。

販運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入香港、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經營或處理危險藥物,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非法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