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及新年假期將至,香港海關提醒市民,到外地旅遊期間,應留意購買的產品是否含有大麻,因非法進口大麻產品屬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發言人表示,個別海外司法管轄區將消遣用大麻合法化,當地可能會出售一些含有大麻或受管制大麻素,例如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飲料和外塗產品等。海關特別提醒市民,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在香港屬受管制的危險藥物,攜帶該等產品入境,即屬違法。
發言人續稱,市民如在外地購物時,應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亦應注意當地有關大麻的法例,以免誤墮法網。
販運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入香港、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經營或處理危險藥物,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非法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