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在考慮香港航空的最新營運能力後,決定暫時不就其持有的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採取進一步行動,有關許可證維持有效;經審視公司的申述,並考慮了近日巡查結果,以及過往的相關檢查記錄等因素後,信納港航有能力繼續適當及安全地營運。
民航處指出,會繼續密切監察港航的運作,如發現其未能按照《1995年飛航(香港)令》營運,會採取果斷行動。
發言人補充,已再次提醒港航必須確保航空安全,會繼續密切監察其航班運作及航空安全情況,積極巡查和審查,確保其在器材、組織結構、人事、維修及其他支援等各方面均符合法例的標準,以確認其可適當及安全地營運,符合相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