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立法會會議時透露,由6月9日至11月18日,警方在大型公眾活動中一共在13宗事件內,發射19發實彈,其中9宗發射1發、2宗發射2發、2宗發射3發實彈,而當中有3宗開槍事件曾射中當事人,3人均已出院。李家超強調,警方每次開槍,均是為保護自己及其他人的即時生命威脅而做。
李家超亦提到,由6月9日至11月12日期間,曾發射4800發橡膠子彈,直至11月25日,警察投訴課亦已收到相關1261宗投訴,強調已組成26人隊伍按規定跟進;而就10月20日、警方水炮車射中尖沙咀清真寺及前面人群事件,則已收到2宗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