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在深圳遭行政拘留15日的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在接受英國傳媒訪問時,表明受內地政府虐待及毆打。
內地傳媒引述深圳羅湖警方稱,8月9日鄭文傑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被深圳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其對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在警方提供的視頻中,鄭文傑接受警方調查時陳述,他曾在半個月內到深圳羅湖某會所嫖娼3次。警方根據其交代的情況對該場所進行調查,查明鄭文傑分別於7月23日、7月31日和8月8日到同一場所進行嫖娼。在視頻中,鄭文傑稱,對事件感到丟臉及羞愧,沒臉去見女朋友及家人,決意改過,不會再犯。
羅湖警方稱,在辦理鄭文傑案件中,警方在對其審訊、羈押期間依法依規,不存在刑訊逼供的情況。另外,根據法律規定,鄭文傑於8月24日釋放前,駐所醫生對其身體進行全面檢查,身體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