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告,11月19日,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之子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0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申請執行王思聰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此前,王思聰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其後取消。
2019年11月21日 時事脈搏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告,11月19日,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之子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0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申請執行王思聰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此前,王思聰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其後取消。
下一篇: | 澳門網絡安全法下月實施 |
上一篇: | 中金料食品股可跑贏 推介四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