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前年首次聯手搗破合成鴉片類藥物芬太尼的走私案件,河北省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就該案宣判,主犯劉勇因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外兩名被告蔣菊華及王鳳璽被判無期徒刑,其餘6人被判6個月至10年有期徒刑。
內地公安前年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情報,搗破位於邢台市的芬太尼加工場,拘捕20多人,檢獲近12公斤芬太尼,相信毒品是供應到美國及其他國家。
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勇與蔣菊華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共謀製造芬太尼等毒品並販賣,蔣菊華除為劉勇製造芬太尼提供訊息和部分資金外,還直接聯絡販賣芬太尼,兩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且販賣、製造毒品數量大,均是主犯,但蔣菊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對較小。其餘被告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販賣或幫助販賣,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王鳳璽是主犯,但具有坦白、立功情節,因此作出上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