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截至上月底,投訴警察課共接獲3宗有關新屋嶺拘留中心投訴,包括涉及行為不當和不禮貌,以及兩宗由非當事人作出的投訴,當中沒有涉及所謂性侵犯羈留人士的投訴。
李家超確認,新屋嶺拘留中心與一般羈留設施有所不同,原先並沒有閉路電視,但警方在上月已加裝閉路電視,又指決定不再使用新屋嶺拘押被捕示威者,獲警務處處長同意。
他重申,新屋嶺在8月5日至9月2日共運作4次,最終共處理176人,除在8月11至12日收押53人中,30人要求醫療協助、10人聲稱受傷、10人不適外,其餘3次均無人表示受傷,也無人報稱在羈留期間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