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就《禁止蒙面規例》頒布臨時禁制令及司法覆核《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法庭明天10點開庭處理。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認為,上述兩條法例均違反《基本法》,並剝削及或限制市民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護下合理的人權和自由,完全不能接受。
是次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的過程完全繞過立法會,無視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則。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唯一合憲合法的立法機關,任何法例及附屬法例,均應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方能正式生效。特區政府是次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來訂立限制市民自由和剝削人權的惡法,勢必激起更強烈民憤,進一步將香港推向無法挽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