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場「社區對話」上,特首林鄭月娥回應部分參與者,指知道警方高層已不再使用新屋嶺拘留中心。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自6月初反修例行動開始,警方4次使用新屋嶺拘留中心作臨時扣留中心用途,處理行動中被捕人士,分別在8月5至7日、8月11至13日、8月25至26日以及9月1至2日,行動中最多一次處理75名被捕人士。
謝振中指出,新屋嶺拘留中心平日只用作拘留非法入境者,用作臨時扣留中心是因為要處理大量被捕人士,或因市區警署及羈留設施受到不同程度的襲擊,不過,因新屋嶺引起公眾不少揣測,在9月2日後沒有再在新屋嶺拘留中心設臨時扣留中心。
他又提到,有網上消息指有女被捕人在新屋嶺被侵犯,惟警察投訴科至現時共接獲兩個涉及新屋嶺投訴,與性侵並無關係。
謝振中強調,如果沒有暴徒違法,警方根本不用執法,而沒有大規模拘捕,根本沒有需要使用新屋嶺拘留中心作臨時扣留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