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晚有示威者包圍和向深水埗警署投擲磚頭,18名被捕人士中,包括3名分別13和15歲的男女童,案件早上在九龍城法院少年法庭處理。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9月27日,並向3人頒布保護令,先為他們索取社署福利官報告,3人暫未能回家,須入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舍。
其中一名15歲被捕少年聲稱,事發當晚在深水埗地鐵站附近參加放映會,路經案發現場回家途中被捕。裁判官一度要求警方將男童的手機送檢,認為男童被捕一定有原因,又建議警方考慮會否作出刑事起訴。
杜浩成亦質疑,另一名15歲女童身上檢獲防護裝備的原因。至於另一名被捕的13歲女童,辯方建議法庭可先頒下宵禁令,希望能讓女童回家。
杜浩成認為,警方清場行動時已作警告,3人仍沒有離開現場,認為他們不能照顧好自己,父母亦無能力監管,決定先頒下保護令,以保障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