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逃犯條例》風波持續,有市民擬於今星期日發起「荃葵青大遊行」,申請人下午收到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只批准在荃灣公園舉辦集會。
新界南總區警司韓婉君表示,警方早前接獲主辦單位通知,打算周日下午2時半在葵芳南巴士總站進行集會,遊行至荃灣公園中央廣場,並留在廣場進行第二個公眾集會。警方經風險評估後,對第一個在公眾集會及遊行予以反對,至於第二個集會,警方並不反對。
韓婉君解釋,第一個集會地點未必可以容納千人,而遊行路線都鄰近曾被示威者衝擊的葵涌及荃灣等多個警署,有理由相信或再有同類情況。加上主辦人無舉辦大型集會及遊行的經驗,故此予以反對。
至於第二個集會,警方考慮後向活動施加條件並予以不反對,主辦方須安排至少60名糾察維持秩序,以及呼籲參與者聽從警方及糾察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