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商界憂慮。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據大陸法原則,若罪行超出追溯期限,並不可能起訴相關人士。
李家超解釋,若最高刑罰為判監5年以下的罪行,提出起訴的「追訴期」只有5年,若可判監10年以下,「追訴期」則有10年;至於可判監超過10年的罪行,「追訴期」有15年。至於殺人等最嚴重罪行,「追訴期」有20年。
2019年5月25日 時事脈搏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商界憂慮。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據大陸法原則,若罪行超出追溯期限,並不可能起訴相關人士。
李家超解釋,若最高刑罰為判監5年以下的罪行,提出起訴的「追訴期」只有5年,若可判監10年以下,「追訴期」則有10年;至於可判監超過10年的罪行,「追訴期」有15年。至於殺人等最嚴重罪行,「追訴期」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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