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小組委員會今日發表諮詢文件,提倡訂立「沒有保護罪」,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受父母、照顧者或其他人照顧期間因虐待或忽略而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父母、照顧者或其他人會面對刑事法律責任。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於法改會的倡議表示歡迎。她稱,現時若不幸發生虐兒案件,舉證往往非常困難,尤其當涉及家人,家庭成員間或會為維護家人而保持緘默,亦可能出現互相指控的局面,「沒有保護罪」可以處理未能證明誰是加害者的案件。
「沒有保護罪」可加強保護兒童,葛珮帆稱,會繼續與保護兒童機構及前線人員商討研究建議內容。目前香港無「兒童法」或相關保護兒童的法例,因此希望除今次法改會的倡議外,亦可一併全面檢討或修訂現時保護兒童法例,與時並進。
同時,她指出,希望法改會舉行簡介會,讓公眾更清楚倡議的具體內容,並盡快提交立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