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加入「日落條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有關方式是不切實際。
李家超撰文指出,現行《逃犯條例》容許香港與未簽訂長期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但此方法不切實可行,因現有條文要求個案移交安排須經立法會討論,逃犯可能因此潛逃。而立法會審議期間,政府也不能作出拘捕。
他表示,若修例加入「日落條款」是不切實際,每次便再重覆現在的審議及立法程序,對拘捕行動造成影響及延誤,不符合移交逃犯,必須迅速及保密處理的條件。
2019年4月26日 時事脈搏
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加入「日落條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有關方式是不切實際。
李家超撰文指出,現行《逃犯條例》容許香港與未簽訂長期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但此方法不切實可行,因現有條文要求個案移交安排須經立法會討論,逃犯可能因此潛逃。而立法會審議期間,政府也不能作出拘捕。
他表示,若修例加入「日落條款」是不切實際,每次便再重覆現在的審議及立法程序,對拘捕行動造成影響及延誤,不符合移交逃犯,必須迅速及保密處理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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