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今早裁決,當中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判囚8個月並即時監禁;根據《基本法》第79條,他有機會被議員投票或主席決定解除職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現階段言之尚早,如有相關情況將一如以往按程序處理。
《基本法》第79條列明,議員被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三分之二在席議員通過,或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而連續3個月無合理解釋不出席會議者,會被解除職務。
身在杭州帶領考察團的梁君彥表示,如有議員動議前者,若合乎程序便會一如以往按《議事規則》處理,至於後者從未發生,故如出現才諮詢法律意見及其他地區案例,他強調該決定必須謹慎,因估計如作決定將一定會受司法挑戰,惟現階段處理言之尚早。
對於是否接受患病判囚議員申請病假,梁則表示,如有實質證明做法合理,過往也曾有議員因病告假;他也稱,作為主席「當然希望人齊」,但如最終有2名議員缺席也唯有接受,形容「一定有影響,但希望減到最低」。
9位罪成被告除立法會議員公民黨陳淑莊因病押後判刑、獲判社會服務令的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外,其餘7人均判監8或16個月,當中僅佔領行動發起人之一朱耀明、前學聯常委鍾耀華及民主黨李永達獲得緩刑,其餘4人要即時入獄,包括屬於社會福利界的邵家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