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處理去年在台灣發生的一名港人被殺事件,並堵塞香港現行整體刑事協議協作的漏洞。
台北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港府這次修法將台灣逕認為中國之一部分,試圖以刪除對中國之引渡例外來將台灣納入引渡範圍,完全無視於國際現實,令人無法苟同。
聲明引用李明哲案或維權律師王全璋案,顯示中國司法欠缺獨立性且無法保障人權等重重問題,質疑香港政府未來如何能確保嫌犯引渡中國後能受公平審判,令與香港往來密切之台灣民眾憂心。
聲明又稱,雖然中國和台灣訂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香港政府身為地方政府,日後面臨中國提出引渡要求時,是否能如同其他國家一般做出獨立、合法且符合人權之判斷,是否能確實排除政治犯及良心犯遭引渡回中國等。
聲明建議,若為解決前述台港間引渡嫌犯問題,香港大律師公會及或其他民間團體提及不少建議,皆屬可行且較無侵犯人權疑慮之作法。
公會又嚴正呼籲香港政府撤回修法,以免台港兩地之自由、民主及人權受到進一步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