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要求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嚴防染疫生豬產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環節,其中規定,5月1日起各豬肉製品加工企業須展開非洲豬瘟病毒檢測,至於其餘內容均自即日起實施。
豬肉製品加工企業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並做好記錄。生豬產品原料來自自有屠宰廠,且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可不再檢測。企業暫不具備核酸檢測條件,可委託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開展檢測工作。
企業在生豬產品原料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應立即封存陽性樣品的同批次原料,並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管等部門,並將樣品送至具資質的單位複檢。複檢為陽性,企業要按規定對同批次生豬產品原料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相關場所徹底清洗消毒。
另外,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加強對採購生豬產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確保購進的生豬產品來自「定點」屠宰廠。
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採購生豬產品,應逐批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及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確保購入的生豬產品不帶非洲豬瘟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