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午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中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
鄭若驊在簽署儀式上表示,保全措施能夠保障仲裁當事人的權益,包括防止在跨境商業仲裁中或開始前,任何一方將證據及財產毀滅。
鄭若驊強調,香港是唯一與內地簽署有關仲裁保存協助的司法管轄區,標誌「一國兩制」為本港帶來的優勢,並有助提升香港國際仲裁服務的競爭力,進一步鞏固本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
楊萬明則表示,簽訂安排是中央支持本港法律服務業發展,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務實舉措,日後兩地仲裁制度可更順利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