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上通過「外商投資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示,港澳台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而且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仍繼續沿用,不僅不會影響,而且會有利於吸引港澳台的投資。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所長劉孟俊對中央社表示,在中美貿易談判持續之際,中國在全國人大會議上通過這項法令,藉此平息內外壓力,對美國彰顯自主性,因為強調內外資平等、知識產權保護等,都是中美貿易戰的重點議題。
對於外商投資法未納入港澳台資,劉孟俊認為,這不是北京目前考量的首要議題。中國過去的「外資三法」同樣未提及港澳台資,而是在實施細則中載明「港澳台資參照外資辦理」。
高朋(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台籍律師蔡世明指出,在審議外商投資法時,曾有人提出港澳台資是「特殊內資」,但是李克強的說法,就是一個「很正常的安排,不夠驚喜」。也有台商認為,外商投資法以原則性的內容為主,比較像是宣示改革方向,「具體的牛肉還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