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虛擬貨幣及另類投資熱線,由去年10月至今共接獲超過20宗求助,稱透過「幣少爺」購買虛擬貨幣掘礦機或託管合約,合共損失300萬元。民主黨已就事件報警,警方暫列為懷疑詐騙,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協助追討損失的民主黨財經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指出,「幣少」黃鉦傑高調在社交網站宣傳及開設講座,有預謀吸引投資者落疊,並意圖轉換合約,迴避個人責任,繼而以拖延手法,令苦主延遲申訴,更以不同藉口拒絕退款。
袁海文稱,苦主年齡由20至49歲,包括從事金融和會計等專業人士、剛畢業的學生和退休人士,涉及金額由2萬元至超過100萬元不等。
黃大仙區議員、執業律師沈運華批評,香港政府對虛擬貨幣沒有監管,相對於美國,虛擬貨幣已被視為證券及商品,美國政府可對其採取執法行動,因此,港府必須盡快研究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將虛擬貨幣納入監管範圍,對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或操縱市場等市場失當行為作出執法,保障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