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晚深夜再發聲明,強烈譴責遊行期間,手持「港獨」標語的人,強行進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有關人士不理保安人員勸喻,導致情況混亂,及兩名保安跌倒,又在集會負責人同意下發言,指「香港獨立無罪」及「香港獨立」合情、合理、合法。對民陣未有勸喻其他參加者不要在東翼前地進行任何違反《基本法》的活動,表示極度遺憾。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回應時重申,言論自由和示威自由是《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清楚列明的人權,不容政府肆意打壓。
民陣認為,行政署對示威人士的政治立場進行篩選,並禁止部分示威人士攜帶其標語、橫額或旗幡進入公民廣場,完全沒有法理基礎。行政署就公眾使用公民廣場時所作出的限制,才是真正違反《基本法》的決定,要求行政署和特區政府停止違法違憲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