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趙海燕受賄案,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11年,並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趙海燕於2009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產權移交、生產經營、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逾1025萬元。
2018年12月1日 時事脈搏
河南省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趙海燕受賄案,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11年,並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趙海燕於2009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產權移交、生產經營、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逾1025萬元。
下一篇: | 南韓11月出口增4.5% 低預期 |
上一篇: | 內地進出口總值已超去年 按年增近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