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中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姚錦旗是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辦案機關對姚錦旗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2018年10月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姚錦旗發布紅色通緝令。10月17日,保加利亞警方根據紅色通緝令逮捕姚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同意向中方引渡姚錦旗。
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正義永遠不會缺席,正告所有外逃腐敗分子,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