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3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國務院要求,努力把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高新區建設成為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政策試驗區、創新創業生態優化示範區、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新興產業集聚示範區、轉型升級引領區、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先導區。
同意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高新區享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相關政策,同時結合自身特點,在培育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科技創新重大平台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育引進、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面向中西亞合作創新等方面探索示範,努力創造出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