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虐打印傭Erwiana案,於2015年被判囚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在今年9月獲釋。有外傭團體召開記者會,指羅允彤獲釋是對公義的恥辱,促請當局交待事件,並要求羅允彤立即賠償及繼續服刑。
高等法院昨日處理羅允彤就物業扣押令上訴申請時,披露羅於數月前已獲釋,在囚時間僅約3年半。
根據《監獄規則》第69條,在囚人士在獄中遵守紀律,可獲得三分之一的減刑。而合資格的在囚人士,亦可根據「監管下釋放計劃」申請於刑滿前在監獄以外接受監管。
Erwiana於2014年在香港機場準備回國時,被同鄉發現傷勢揭發被虐。其僱主羅允彤於同月在機場被捕,於2015年被判罪名成立,監禁6年並罰款1.5萬元。Erwiana返印尼後入讀Sanata Dharma大學經濟系,今年9月獲頒發經濟系優等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