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房屋署轄下87個公共屋邨內,有959個閒置儲物室,浪費接近11萬平方呎,批評房署沒有珍惜土地資源,建議房署積極研究方法,將閒置儲物室改建為住宅單位。
房署回應表示,歡迎公署的建議,近年積極研究將住宅範圍內的儲物室,改建成住宅單位的可行性,在技術可行及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 土地和規劃限制、 環境因素的考慮及居民意見下,至今已完成及正進行改建工程,增建共40個住宅單位,最近亦取得批准可改建約30個住宅單位。
至於住宅範圍以外的儲物室和空格,近年亦成功改建了18個福利用途單位及2個零售單位。房署稱,會繼續探究任何可行方案,善用儲物室作更有效益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