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今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舉行集會,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法例,香港居民享有言論、示威和集會的自由,但是這些權利和自由並不是絕對的,而是可以受到法律的限制,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和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稱,《基本法》清楚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亦是中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清晰地說明香港從來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均不符合香港的憲制秩序。
特區政府重申,「港獨」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有憲制上的責任維護和執行《基本法》,因此是絕不容許任何鼓吹「港獨」的活動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進行。
對於今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集會期間,有個別參予人士不理會在場保安人員的勸籲,並導致三名保安員受傷送院,政府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