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法院裁定,正在監獄服刑的前總統盧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不能參加10月舉行的總統大選。
其中一名法官形容,裁決簡單直接,因為選舉法例不容許上訴被駁回的人參選。
盧拉所屬的工人黨表明會上訴,重申將動用所有方法,捍衞他的參選權。他的律師此前表示,會將任何不利的裁決上訴至最高法院。
盧拉2003年至2011年擔任巴西總統,任內大力反貪,民望至今仍然高企,最新民調顯示,三分之一巴西民眾表明,如果盧拉參選會投票給他。
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的多名政壇要人與國企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有關。去年7月,盧拉一審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判9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今年1月,巴西聯邦第四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並將刑期增加至12年1個月。
盧拉一直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批評是政治迫害。工人黨早前把聖保羅市前市長哈達德(Fernando Haddad)登記為盧拉的競選拍檔,該黨消息稱,倘盧拉無法參選,將由哈達德披甲上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