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調查顯示,17%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家人有向財務公司借錢的經驗,反映市民向財務公司借貸的情況並非鮮見。其中,透過廣告或街上傳單,以及中介找財務公司借錢的比例,均超過兩成。
調查亦顯示,逾六成港人認為,現行法例放債年息上限60厘太高,亦有73%受訪者認為,近年相關電視廣告有鼓勵過度消費的問題。
另外,有37%受訪者認為,不應容許財務公司毋須審查客戶收入及信貸記錄,便借錢予客戶。
民建聯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視相關政策及法例,包括研究降低放債年息上限、檢討現有對財務公司的監管模式,以及加強規管財務公司的廣告宣傳等。
調查在今年4月30日至5月18日進行,以電話抽樣方式,訪問796名18歲或以上人士。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其中一個招聘個案,一名大專生求職,被要求先讀3個課程,涉及3萬多元,並被帶往財務公司借錢,年息達47厘,最終要由家人協助償還債務。
另外,有不少個案,受害人想揾快錢而被騙,事件涉嫌騙徒與財務公司「打籠通」,受害人在網上或手機見到有毋須經驗,聲稱只須提交個人資料,便可有高達以萬元計收入的招聘,但要進行資產轉移,即向財務公司借貸並將款項轉交他人,雖稱毋須還債,事實不然,有受害人向多達6家財務公司借貸,最終欠債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