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早前建議,保安局局長行使《社團條例》權力,基於國家及公共安全等,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局長表示,局方會按規定給予民族黨21天期限作出答覆後再作考慮。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回覆保安局的限期是下月4日,他已經向保安局要求延遲回覆。
陳浩天希望美國審視《香港政策法》,制裁踐踏人權的香港官員,認為美國能夠有效制衡中國對香港的侵害,又強調並非要刻意觸怒中央,而是認為有實際需要。
至於他昨日在外國記者會的演講內容或為當局取締民族黨提供新證據,陳浩天認為,他只是行使言論自由,自己有責任維護言論和新聞自由,不會因為批評就修改演講內容或不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