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和實施兩級制罰則,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早討論。
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廷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在新建議下,如濫收車資及兜路的定義不清晰,擔心法例存在灰色地帶。亦有的士司機致電節目表示,過去曾被乘客冤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乘客冤枉司機情況或有可能出現,惟乘客報假案或給予假口供須承擔法律後果,認為在保障個人私隱前提下,在車內安裝錄影系統,對司機及乘客都有保障。
林卓廷又指出,新建議下並非沒有漏洞,如初犯濫收車資,仍然不會被罰停牌,建議若司機涉及欺詐,騙取款項超過200元,應即時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