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助理署長林淑儀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表示,會在明年年中前落實玻璃樽徵費,政府會以污染者自付的原則釐定水平,初步估計每公升容器徵費一元左右,實際數字會在今年第四季提交附屬法例時交代。
林淑儀又指,如果登記供應商有安排回收,可以提交回收計劃讓當局審批,申請豁免徵費。政府已委聘3個承辦商,收集和處理廢玻璃,希望首年可以回收1.5萬公噸玻璃,3年內每年回收5萬公噸,相當於全港一半的廢玻璃。
多名議員認為徵費水平合理,對計劃表示支持,但擔心廢玻璃轉化為地磚或填料沒有太多出路。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回應稱,廢玻璃磨碎後會變成砂,是需求很大的建築原料,目前亦正探討用廢玻璃製作環保水泥,不擔心出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