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案,終審法院今年4月裁定入稟人、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終院早上就訟費頒下裁決,維持原有訟費命令,盧光漢須向陳茂波夫婦支付部分訟費。
終審法院法官同意陳茂波夫婦所指,就結果而言案件並無明顯的勝方,因此盧光漢除了要就陳茂波夫婦上訴時,成功引用「受制約特權」作抗辯的部分支付訟費外,其餘部分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案情指出,陳茂波夫婦的女兒與原告人盧光漢一對子女,早年同就讀漢基國際學校。陳茂波妻子許步明,在7年前向學校校長及家長發電郵,指盧光漢包庇兒子作弊。陳茂波夫婦其後被裁定誹謗罪成,需向盧光漢賠償23萬元,上訴庭其後裁定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盧光漢不服,再向終院上訴得直,終院裁定就案件是否有「惡意」這爭議點進行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