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日對前總統李明博涉賄案進行第二次預審,整理爭論焦點,準備日後的審理日程。法庭決定17日再進行一次預審後,於23日正式開庭審理該案。
韓聯社報道,正式庭審時,被告人必須出庭。據悉,屆時李明博將出庭就檢方指控表明立場等。由於李明博方面同意將檢方出具的資料作為證據,審問證人的流程大幅縮減,因此法庭決定每周開庭兩次。若辯護人和檢方日後另提出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時,法庭將根據情況每周或開庭3次。
李明博涉嫌在總統任內通過幕僚收受情報機構以特別經費為名提供的賄賂7億韓圜,收受三星電子墊付的在美訴訟費585萬美元等,涉賄總金額達111億韓圜。
此外,李明博還涉嫌在1991年至2007年期間,借用胞兄的名義掌控汽車零部件製造商DAS秘密籌資339億韓圜等,共貪污349億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