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詢問「一地兩檢」條例通過後,免遣返聲請程序及機制會有甚麼變化。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稱,條例一旦實施,本港入境條例將不會適用於內地口岸區。
議員陳志全提出,某些刑事案件的「發生」及「發現」時間可能有距離,如果「發生」時間在條例實施前,但在條例實施後「發現」,本港警方能否介入調查。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稱,兩地警方有合作機制,可以到對方境內調查,但不能執法,只能作資料及情報交換。如果案件在條例實施後「發現」,就會歸內地處理。
張超雄質疑,如果內地口岸區發生違反國際公約的行為,會否令香港違反國際法。黃惠沖則稱,特區不是主權實體,問題需要政府與中央商討解決,但強調中央有責任令香港不會違反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