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2月在粉嶺公路追截1輛七人車時,疑截停私家車作「人肉路障」,釀兩死多傷車禍,事後被截停的3名車主接到警方發出的「擬檢控通知書」,事件惹來關注。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警方的覆檢委員會除了全面檢討截停車輛的現行措施,亦會檢討發出擬檢控通知書的做法。
盧偉聰又稱,已經提醒前線警務人員在執法時,要以市民和自身生命安全為首要考慮,如果有一絲的安全風險,將會停止採取執法行動。
對於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要求當局承諾不會再用市民車輛作為人肉路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理解議員的出發點是希望保護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但現實情況相當複雜。
李家超舉例指,外國有恐怖分子會用車輛撞入人群,警方要確保遇上特殊情況時,可以進行保護市民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