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建議就健身、美容等行業,設立不少於7日的強制性冷靜期,讓消費者在指定時限、毋須說明理由可取消交易。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在電台節目表示,設立冷靜期的建議兼顧營商環境及消費者權益,是務實及負責任,讓消費者一旦遇到威逼銷售,有權無條件提出取消合約。
消委會副主席陳家殷希望,以遵從為本的民事機制處理冷靜期的執法,重點是幫助消費者在取消合約後,可以簡單快捷取回退款。至於不良營銷手法,他認為,現時的商品說明條例也可以刑事檢控方式處理。
但是,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認為,有關建議的做法不公道。他指出,如果美容業界出現高壓、脅迫銷售等手法,當局應加強執法打擊,而並非針對整個行業。他又擔心冷靜期會被濫用,認為如果消費者要求取消交易,應該要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