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李雲峰受賄案一審宣判,李雲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50萬元(人民幣‧下同),追繳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
經審理查明,李雲峰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477萬餘元。負責審理此案的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李雲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不過,李雲峰到案後能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積極退贓,依法從輕處罰。
2018年3月22日 時事脈搏
江蘇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李雲峰受賄案一審宣判,李雲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50萬元(人民幣‧下同),追繳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
經審理查明,李雲峰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477萬餘元。負責審理此案的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李雲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不過,李雲峰到案後能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積極退贓,依法從輕處罰。
下一篇: | 凱普松料去年轉蝕不多於300萬人幣 |
上一篇: | 騰訊遭大股東Naspers沽售1.9億股 涉835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