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形容,《國歌法》立法時條文「很好寫」。
身在北京的黃柳權表示,在《國歌法》本地立法上,社會各界要充分認識,國歌本身是國家的象徵,要對每名國民都應尊重國家象徵、尊重《國歌法》有共識,至於用什麼文字表述是技術問題。
被問到會否有本港中小學生誤墮法網,黃柳權指,內地已實施《國歌法》多年,並沒有中小學生被抓去坐監,因此不存在這個問題。他強調,相信社會能就條文如何表述達成共識,做好《國歌法》本地立法。
此外,被問到國台辦是否與港澳辦合併,黃柳權稱,沒有聽說過相關事情。至於是否擔心影響自己的工作,黃柳權說不存在這個問題。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稍早時候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在本月23日的事務委員會,交代《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