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因去信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廉署終止對其涉嫌串謀詐騙的調查,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8個月,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許可。
法官頒下判詞,維持原判。
劉夢熊2013年1月初遭廉署拘捕,指其涉及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被捕翌日劉即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廉政專員白韞六發信及電郵,要求終止調查,「否則引爆政治炸彈」,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2015年,法庭裁定劉夢熊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全部不成立,當庭釋放,至2016年劉則因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囚,他在去年2月已服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