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衝擊政府總部案,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三人上訴得直,維持原審判決。《人民日報》海外版引述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終審法院判決中對「公民抗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認可,這一點需要慎重。他認為此處很大的問題是,反抗者的主觀認定成分比較多,如果說以反抗者的主觀意願作為標準和違法理由,容易造成法制的不穩定和社會混亂。
他又指,佔中的重要目標是對抗特區政府關於政制改革的決定,而這個決定是根據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做出來的,如果否認8·31決定,就等於否認《基本法》45條的有效性、正當性和合法性。他認為,終審法院肯定了非法集結和暴力性的非法集結是違法行為,但又提出了追溯力的問題,這兩種意見出現在一個判決裏,會對市民造成訊息混亂、邏輯矛盾。
報道又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指,根據此案的事實和法律,並不存在所謂適用刑事法律不可溯及既往原則的問題,認為終審判決將有損香港特區司法上訴機制的糾錯功能。
鄒平學認為,判決存在對黃之鋒等人違法犯罪量刑太輕的問題,不符合香港主流社會對此的期待,恐怕給社會有姑息放縱違法犯罪行為、法治權威不彰的觀感,能否達到終審法院判決聲稱的效果值得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