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5年1月22日 中國財經 香港財經

人行: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試點 允外資開展新金融服務

人民銀行、商務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管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試點,支持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金融機構購買港澳金融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擴大參與機構範圍和合資格投資產品範圍等。

《意見》指出,在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120天內就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服務的申請作出決定、支持依法跨境購買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轉移滙入滙出、完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排、全面加強金融監管等6方面,提出20條政策措施。

當中,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是指未在中國境內提供,但已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和被監管的金融服務。新金融服務的開展遵循內外一致原則,除涉及國家安全、金融安全等因素的特定新金融服務外,如允許中資金融機構開展,則應允許試點地區外資金融機構開展。新金融服務的具體開展形式可為許可形式或試點形式。

《意見》稱,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區,以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明確部署承擔對外開放重要任務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試,推動試點地區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探索,實現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制度型開放、系統性改革成效、開放型經濟質量的全面提升。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