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政府投資基金要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按照投資方向,政府投資基金主要分為產業投資類基金和創業投資類基金。
《意見》指出,對創業投資類基金,可適當提高政府出資比例、放寬基金存續期要求、延長基金績效評價周期。創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科技創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推動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解決重點關鍵領域「卡脖子」難題。
《意見》稱,對產業投資類基金,應根據產業類型、階段、分布特點合理設置管理要求,突出支持重點。產業投資類基金要在產業發展方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圍繞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未來產業,重點投資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延鏈補鏈強鏈項目,推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意見》提出,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基金存續期,發揮基金作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作用,積極引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出資。引導地方圍繞當地產業發展實際調整政府投資基金布局,防止產能過剩和低水平重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