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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中國財經 香港財經

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明年1月起實施

為深化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務實合作,更好滿足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促進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中國證監會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修訂發布《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管理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二是適當放鬆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三是為未來更多常規類型產品納入香港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繼續統籌開放和安全,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穩步擴大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持續做好《管理規定》實施工作,真正把惠港措施落到實處。

對於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內地作公開發售的香港基金而言,香港證監會表示,放寬銷售限制後,基金在內地的最大可銷售規模將增加3倍。此外,放寬海外轉授職能的限制,將為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創造更多機遇,令它們可運用其專業技能和對環球市場的廣泛知識,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離岸方案和產品。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將為香港互認基金的管理人拓展商機,對此感到高興,有信心這些優化措施將顯著增加該安排下產品的多樣性並有效提升產品規模,為該計劃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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