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一位萬達集團內部人士認為,融創中國(01918)要求萬達回購萬達商業管理95億元(人民幣‧下同)股份的理由不成立,因為投資協議合約中,沒有「業績對賭」條款,萬達沒有必須回購股權的義務,所以沒有理由強制回購。
萬達2018年1月底宣布,萬達商業H股在港交所除牌後由其他投資者持有的14%股份,獲騰訊(00700)、融創、京東(09618)、蘇寧以340億元聯手收購,當中,騰訊投資100億元,持股4.12%,融創、蘇寧分別投資95億元,各持股3.91%,京東投資50億元,持股2.06%。
據報融創今年1月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要求萬達回購有關股份以收回資金。蘇寧10月亦發起同類仲裁,要求收回50.4億元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