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表示,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是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必然要求,要加快推動制定修訂證券投資基金法、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公司債券監管條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大幅提升證券違法違規成本。
中證監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在《人民日報》發文指,在資本逐利性的驅動下,金融創新具有兩面性,如果缺乏必要的規範,任由其無序發展,可能引發風險、造成亂象,影響經濟社會發展。
文章指出,要更好發揮法治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中的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除相關法律法規外,還要強化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加大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適用力度,為各類主體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文章提到,要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不斷提升監管針對性有效性。落實好監管要「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看不清管不住則不展業,加快構建從入口、持續監管到出口,再到機構監管、交易監管的全方位立體化資本市場監管體系。